9/08/2017

政府冷眼,難民收納團體受「雙重鎮壓」,惡性循環 人權無國界:「應為遭受宗教迫害的中國人提供政治庇護」

政府冷眼,難民收納團體受「雙重鎮壓」,惡性循環
人權無國界:「應為遭受宗教迫害的中國人提供政治庇護」

【Prime 經濟】現今,逃亡韓國的中國基督徒以及他們的難民申請案例正在遞增。對他們的管理、人權保護的方式也應重新整改。
      這不僅是因為,現今獨裁中國的共產黨系統不會有根本上的變化,也是因為中國的人權政策發展為自主權的可能性為零。
      通常,保護人權業務由通過「外交渠道」的抗議、監視業務和受理流入國內的侵犯人權事例業務來應對、溝通其他國家的人權問題。
      許可外國人入境以後,因與出入境管理業務掛鉤,自然出入境管理處就成了保護人權的主管機關。在韓國,人權局和出入境管理局都隸屬法務部。國家人權委員會雖然存在,但其作用並不是很大。
      政府的這種消極行為把保護難民的國際性標準置之度外,使收納難民的團體遭受國內外「雙重鎮壓」,而這種體系結構引發了一連串的惡性循環。最終政府也就擔當了擴散這惡性循環副作用的角色。

與中國的繁榮「齊頭並進」——人權踐踏

      正如在中國人權系統對應兩次「天安門事件」的態度中所見:與成功的經濟改革和開放相悖的,人權始終脫離不了舊時代的框架。稱為「天安門事件」的民主改革運動共有兩次。
      1989年,以前黨總書記胡耀邦之死為契機,要求更改共產黨獨裁體制的聲浪越來越高,然而政府卻不惜流血鎮壓,引發了世界性的譴責。這是眾所周知的「天安門事件」。
      但其實在此前的1976年周恩來總理死後,還有一次民眾集會。
      這兩起事件都與鄧小平相關聯。1976年民眾聚集在天安門前,批判社會矛盾、督促政治改革。鄧小平在這些民眾面前念了周恩來的悼詞。故鄧小平被指認為此次民眾示威的」始作俑者」,受到排擠,很久之後才被復職。
      湊巧的是,在1989年決定強行鎮壓天安門前集會的人,還是鄧小平。因鄧小平擔心民眾的崛起會威脅共產黨獨裁,他的改革開放是在保障中國共產黨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的。
歸根結底,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曾在1976年運動中得到認可,貌似正面角色的鄧小平,成了1989年同類事件中暴力鎮壓的主謀。
      這是鄧小平對兩次群眾集會的背叛,從此也使歷史倒退到1976年以前。
      中國共產黨以鄧小平的經濟發展策略為基礎推行政治,繼承鄧小平理念的政治人物也紛紛被提上政治舞台。由此來看,這樣的政治判斷在中國還算是有效的。
      這樣一來,中國就接受不了西方民主主義的人權、自由等概念,也不會向其妥協。反而,更加信奉「如果接受這樣的概念會影響中國經濟發展,對國家利益沒有任何幫助」這一結論。
      以後恢復天安門事件的犧牲者的權利,並進行重新評價的可能性太小了。即使再出幾個人物,像最近死亡的人權運動家劉曉波一樣,也只能是空勞無獲,悲慘地成為犧牲品。


國際社會對韓國國內的難民以及人權的關注度日趨提高。

韓國政府執法遲滯狀態需變化

     在4月3日「人權無國界(Human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的威利·福特代表(Willy Fautre)訪問了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無國界」總部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是以國際非營利團體來樹立「擁護民主主義,法治主義,社會正義,以及人權、宗教信仰自由」旗幟的世界性人權組織。
      當時訪問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威利·福特代表指出,由於韓國出入境管理事務所和法院不合理的難民身分認證處理,使很多難民正處於人道主義的死角地帶。
      尤其指出,在中國遭受宗教鎮壓迫害而申請難民身分被拒的五人(靈名 Ming ○○, Xi ○○, Chun ○○, Gao ○○, Jiao ○○  ),正處於申請難民身分的申請被駁回,行政審判再駁回就要被強制遣送回國的處境。威利·福特代表對此情況表示深深地憂慮。
      他們(「人權無國界」)與現在向全世界20餘個國家發展的全能神教會一起,揭露中國國內的迫害事實,同時向國際社會和團體請求有國際法依據的人道主義援助。
      全能神教會(以下稱:教會)表示:中共政府新憲法雖有規定「保障宗教自由」,但只不過是統一戰線戰略需要的一種形式,除了主要宗教以外的大部分宗教都根據中國刑法300條被定為邪教,並加以鎮壓。
      教會方闡述中共政府鎮壓宗教信仰,不經過法律程序,直接逮捕基督徒並加以拷問等武力性暴力行為,基督徒們的性命也遭受威脅。
      教會方也闡述,中共鎮壓不僅針對教會領導位置的信徒,而且廣範圍應用於一般的信徒。現在有很多信徒為了躲避逮捕而到海外各地避難。
     「人權無國界」分析:現在在美國,澳洲,加拿大,意大利等國家,因遭受宗教迫害為理由申請難民的中國基督徒非常多,並被認定為難民。韓國雖然從制度上認可難民,且制定了難民法並在實行中,但現在法務部,當然法院也對此部分處以消極態度。
      韓國法務部因考慮與中國的外交問題,以及人口大國中國的難民大量湧入等問題,執法變得嚴格了。法院等部門並不對每個信徒的難民申請事由深思熟慮,只單方面的根據最高法院的判例基準處理問題才引發這種結局。
      同時,支援、保護這些難民的團體並不被看好也是事實。甚至還被誤會:這些人流亡不是因為政治、宗教,而是因為經濟。
      據此,「人權無國界」威利·福特代表通過公開信表明:請求韓國政府接受遭受宗教迫害而流亡的中國人的難民申請,他們沒有違法行為。
                

  

  最近在首爾召開的國際人權會議

中國人權「沉默的」協助者是……


      現在「人權無國界」聲稱,在韓國,導致難民身分申請認證訴訟碰壁的主要原因——「訴訟期間倒戈」,完全是法務部的責任。「人權無國界」強調,該部門沒有完全履行「告知適當程序」的義務。
      與其他發達國家不同,韓國完全不對中國的人權指出問題。換句話說,發達國家在保護人權具有責任感,而韓國在這種國際性責任結構中全無責任感。
      在這基礎上法務部人權保護機能,就是其效率性受到質疑則說明一個問題:在人權問題上,特別是中國的人權問題,(法務部)是一個「沉默的」協助者。
      也許不乏多種原因,但有一種對原因的說法很有效:因為一個政府部門(法務部)處理出入境管理業務和人權業務,會出現某種利益衝突。這種利益衝突則容易產生消極態度。
與國際接軌,接受國際人權系統的支持,為了能使國家人權委員會以此為基礎充分發揮其作用,至少在這個問題上有必要予以國家人權委員會全權。
      還有人提出改編現機構的必要性。在學術界也指出:為了維護人權,有必要簡化負責人權救援機關可接觸性,並降低經濟門檻。
      也有人主張:鑒於此,建立國際人權基準、國際組織的週期性監察,通過獨立人權組織的監督制度,民眾團體提出異議等綜合性人權政策制度有必要。
      總之,現在僅僅是被冷落的補充性機構——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當成為新的核心角色。
      也許會有輿論指出:將包括中國難民的各種問題交給以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中心的新興角色會使人不安。但有人指出過分機械地處理與世界標準相差懸殊的「不良人權國家」逃脫的難民也是個問題。
      我們和中國接觸特別廣泛,但比起這樣的立場。我們要探索一個更現實、更符合國際標準、合理且有效的方法。
      同時,有必要改善對這些團體的不正當認知,幫助這些在韓國因身分問題受苦的難民們。同時迫切需要從國家層面來採取措施,表明韓國是具有國際地位的人權國家。


     了解更多:東方閃電 | 關於全能神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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